两项纤维制品质量监管新规出台 重点监管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等品类
发布时间:2026-01-14 02:55 浏览量:1
光明日报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李春剑
从市场监管总局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GB 18383—2025《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纺织服装、床上用品、窗帘等纤维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其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婴幼儿服装、学生服等产品,直接涉及广大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当前,纤维制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电商直播等平台销售新业态蓬勃发展,消费者对质量安全的要求也在持续提升。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介绍,本次《办法》修订从三方面发力:
在监管对象方面,将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形成覆盖原料使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经营性服务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全方位精准管控。
在产品管理方式上,针对不同纤维制品品类和循环再利用原料种类,实施差异化管理。严格禁止使用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等物质生产纤维制品。对于婴幼儿等特殊群体使用的纤维制品,强制要求使用更安全的原料,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主体做好进货验收和记录,实现信息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
在监管与制度方面,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信用惩戒、风险警示等手段,提升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化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监管部门及检验检测机构等各方主体责任,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絮用纤维制品是由外包裹物和内填充物组成的纤维制品,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于棉被、棉服、羽绒服等,其内在填充物的质量品质看不见、摸不着,具有一定隐蔽性,是《办法》的重点监管对象。为充分发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办法》科学有效实施,此次修订的《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将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技术水平,对絮用纤维制品的关键性技术指标与卫生安全要求进行全面提升,通过强化标准在产业升级中的牵引作用,倒逼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对标、提质达标,筑牢产品安全的技术基准线。同时,新标准要求循环原料需明确标注,进一步推动形成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纤维制品市场环境。
王胜利表示,通过《办法》和技术标准的联动实施,将逐步构建起覆盖全面、防控精准的现代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筑牢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防线,助力纺织产业提质升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14日 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