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内衣及婴幼儿用品严禁使用再加工纤维,学生服供货前须“批批送检”
发布时间:2026-01-13 18:52 浏览量:1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1月13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明确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介绍,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上将进一步收紧要求,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进行生产,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同时,要求纤维制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才可交付使用。
此外,要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对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王胜利还表示,对于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使用禁用原料等触及安全红线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