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案细节披露:段某无任何证据就发布多条贬损胖东来视频,判赔40万、道歉30天;曾辩解是胖东来忠实客户,当时只是情绪化
发布时间:2026-03-19 15:41 浏览量:1
2025年,胖东来与自媒体博主段某因“红内裤掉色、引起过敏”一事引发网络广泛关注。
3月18日,根据河南省高院获悉该案件的办理详情,法院审理认定,消费者段某的言论超出正当监督范畴,构成对企业名誉权的侵害,判决其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并限期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视频。
同时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健康的营商环境既需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也需要消费者的理性监督。
“红内裤”事件:一场千万级的舆论风暴
2025年正值春节,那段时间不少人都去店里选购红内裤,谁也没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网络风波,瞬间席卷了整个社交平台。
博主“两个小段”接连发布多条视频,对着镜头一脸委屈地说,自己在胖东来买的红色内裤,穿了之后身上起了皮炎,过敏反应特别严重,不光如此,还在视频里指责胖东来员工的处理态度敷衍、不贴心,完全没有大家口中的“神仙服务”。
视频一经发布即在网上迅速发酵,引发社会热议,立马戳中了不少网友的情绪点,大家的好奇心和质疑声瞬间被点燃,全网累计播放量高达1217.4万、分享量19.9万。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波,胖东来第一时间站出来发声明致歉,还主动联系这位博主,陪着她去医院检查,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同时把涉事内裤送去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
没多久,检测结果出来了:涉事红内裤各项指标全部合格,属于合规合格商品,博主的皮炎过敏症状,和这款内裤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胖东来发布《关于“红色内裤掉色、过敏以及部门处理过程”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多达53页,内容十分详细记录了事件起因、经过、处理方案、整改方案以及商品检测方案等。
《调查报告》称综合三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可以认定,胖东来服装部销售的中山市民伟制衣有限公司旗下“富妮来品牌”女士基础舒适内裤为合格商品。
胖东来表示依旧愿意承担博主的相关医疗费用,跟踪顾客健康恢复状况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但对于这种没有核实真相,就随意抹黑企业、毁坏名誉的行为,绝对不会妥协,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责到底。
终审结果:40万赔偿+30天道歉落定
2026年3月18日,河南省高院正式披露这起红内裤名誉权纠纷案的办理详情,持续近一年的争议,终于有了最终定论。
法院审理认为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理应知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即时性和互动性,应当预见到发布不实视频可能会对被发布者造成负面影响。
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核实自己皮炎症状到底是不是内裤导致的情况下,就发布多条贬损胖东来的视频,内容严重偏离事实,超出普通消费者合理维权、监督的范畴,已经构成对胖东来名誉权的侵害。
依法认定段某的行为侵害了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誉权。段某应当向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许昌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当初博主在庭审中还辩解,说自己是胖东来的忠实老顾客,一直都很认可胖东来,当时发视频就是一时情绪化,没想那么多,不是故意要抹黑。
可法院直接驳回了这个说辞:情绪化从来都不是侵权的借口,更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
作为自媒体人,手里有流量、有发声的渠道,每说一句话、发一条视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能凭着个人情绪,就给企业泼脏水,更不能利用网友的情绪,制造网络谣言。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段某给法官打来电话,声音平静了许多:“法官,我在准备道歉视频了。这次教训我会记住。”胖东来法务负责人也表示,“企业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客诉流程。”
这起红内裤案,看似只是胖东来和一位博主的纠纷,实则给所有上网的人、做自媒体的人,还有所有经营企业的人,都上了一堂生动又深刻的法治课:网络空间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有边界。(中原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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