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年净利1.2亿,IPO终止!全国第二

发布时间:2026-03-09 20:36  浏览量:1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腾机电”)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此次高腾机电终止了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IPO进程,其背后的原因或主要是业绩显著下滑,并叠加了经营合规性、现金流紧张等多重问题。

业绩大幅下滑是直接导火索

公司在2025年出现了营收和净利润双双大幅下降的情况,这直接影响了其上市前景。

财务数据恶化:根据公告,高腾机电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3.65亿元,同比下降了25.72%;净利润为628.66万元,同比下降幅度高达41.37%。这种业绩表现很难满足监管机构和市场对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期望。

核心产品需求遇冷:业绩下滑主要归因于其高毛利的核心产品——无缝内衣机——的销售遇冷。这背后与关税政策调整和国际贸易形势的不确定性有关,导致部分下游客户暂缓或取消了设备采购计划。

经营合规性存疑

在北交所的IPO问询函中,监管机构重点关注了公司的经营合规性问题,这为上市之路增添了障碍。

生产经营违规:公司的子公司曾存在项目“未批先建”(即建设前未办理完成环评手续)、竣工后未办理验收手续即投产等违规行为。

曾受行政处罚:招股书显示,公司在2024年曾因环保违规被处以罚款。这些合规性瑕疵可能引发监管对其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担忧。

其他潜在风险因素

除了上述直接原因,公司还存在其他一些可能影响投资者信心的风险点。

现金流紧张: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在2024年同比下滑约50.93%,尤其在2025年第一季度转为负数,同比暴跌191.9%,表明资金流状况不佳。

客户担保风险:为促进销售,公司为部分客户提供了买方信贷担保,2024年末担保余额超过6600万元。若客户违约,公司可能需承担代偿责任。

研发投入后劲不足:尽管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但其研发费用增速在报告期内显著放缓,研发费用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这或许会让市场对其长期技术竞争力产生疑问。

浙江高腾机电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腾机电”)专注于多系列智能针织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已形成以无缝内衣机、智能手套机为主,智能袜机、电脑横机为辅的智能针织设备产品线,系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核心电控系统自研能力、领先的机电一体化智能针织设备制造商。根据中国纺织机械协会数据统计,公司2022-2024年无缝内衣机、智能手套机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均位居前二位。

公司股东王坚、茅木泉、陈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6.83%、26.83%和21.47%的股权,三人合计控制公司77.81%的股权,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1.3 条之“(一)预 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 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公司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3 年、2024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 7,959.63 万元、12,779.53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值计算)分别为 15.72%、20.12%,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3 条的第一款标准。

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问题3.关于创新特征与市场空间披露的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主要产品为无缝内衣机、智能手套机,并拓展了智能袜机、电脑横机产品。经鉴定,公司“高效智能提花手套机”等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公司采购原材料包括机械加工件、电子元器件及电控系统等;部分生产环节由外协厂商完成。(3)公司取得发明专利 36项,其中7项受让取得;博睿智能与LONATISPA存在专利纠纷;睿丰智能因核心技术人员兰善兵与原就职企业海森纺机发生专利纠纷,就部分专利的归属、使用与海森纺机作出相应安排。(4)根据中国纺织机械协会统计,公司2022年-2024 年无缝内衣机、智能手套机产品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国前二位。

(1)创新特征。请发行人:①以流程图方式说明主要产品生产工序,并结合原材料来源、外协工序等说明发行人在产品生产中主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主要核心技术的应用环节,是否存在核心环节依赖外协的情形。②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与行业通用技术的主要差异点,在产品质量、生产效率或生产成本等方面产生的具体优势;选取衡量产品功能、性能、成本等的指标参数,结合与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竞争优势、创新特征的具体体现,手套机、织袜机“智能化”的主要体现。③结合鉴定机构职责、性质、业内影响力,认定程序与依据,是否与发行人或其关联方存在合作关系等,说明相关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结论是否客观、准确。④列表说明主要储备技术、储备产品开发进度、较现有技术或产品的优势、是否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实施能力和市场前景。⑤说明继受取得的发明专利的来源、与主营业务的关系、受让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对发行人业绩的贡献情况,与LONATISPA发生专利纠纷的原因、涉及金额、处理进展、可能承担的责任及影响,睿丰智能、兰善兵与海森纺机发生专利纠纷的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对相关专利的具体安排、是否已经彻底解决;结合涉及纠纷、与他人共享权益的专利所对应的技术、产品及产生的营业收入与占比,是否涉及关键核心技术、是否在生产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说明相关纠纷或权益共享情形是否会对公司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⑥说明发行人目前取得的专利等技术成果是否存在侵权情形或权属争议,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涉及其他专利纠纷,若存在,请说明相应处理结果与影响。

(2)市场空间。请发行人:①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及变动情况。②分析说明无缝内衣机、智能手套机等产品的市场规模(数量、金额)及依据;结合中国纺织机械协会统计数据来源、认定依据,说明发行人无缝内衣机、智能手套机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情况是否准确、客观。③说明发行人所属行业是否属于轻工行业,若是,请说明主要产品是否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市场份额是否位于行业前列,是否具有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

请发行人结合前述内容更新《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请发行人律师核查专利继受取得、纠纷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4.经营行为的合规性

根据申请文件:(1)子公司高睿达为新厂区建设与运营主体。报告期内,“高睿达一期厂房工程项目”存在建设前未办理完成环评手续,竣工后投产前未办理消防验收、环保设施验收等手续;睿丰智能等搬至高睿达新厂区生产前未办理完成环评验收、安全评价及职业病评价等手续。(2)2024年1 月,发行人因环保违规被罚款10万元。(3)报告期内,睿丰智能曾存在超备案产能生产的情形;高腾分公司曾存在未及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为。(4)报告期末,公司退休返聘人员数量占比超过10%。

请发行人:(1)逐项说明发行人及各子公司报告期内及期后存在的生产经营违规的具体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具体认定依据,是否可能(或已经)受到行政处罚、是否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已经整改完毕。(2)说明睿丰智能等搬至高睿达新厂区生产经营是否需要以实际生产主体名义另行办理排污、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手续;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审批备案手续、资质是否已经全部办理完毕。(3)说明发行人大量聘用退休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人员的岗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否存在违反劳动、职业健康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形,是否针对性采取风险防控措施。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5.关于业绩稳定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6,656.94 万元、50,012.78 万元、62,865.40 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87.62%、25.70%;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016.52万元、8,904.46万元、12,779.53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95.19%、43.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39.78万元、15,544.98 万元、7,627.68 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117.72%、50.93%。(2)2025 年 1-3 月经审阅的净利润为 2,034.79 万元,同比变动-28.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2.48 万元,同比变动-191.90%。(3)2024年智能手套机销量为16,586 台,同比变动-14.00%,销售金额为20,916.91万元,同比变动-15.37%。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及期后细分产品应用领域市场发展情况、终端产品(如瑜伽服)销售情况、行业是否存在周期性变动、产业链分布及转移情况、可比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细分产品结构(收入、金额及占比)、终端销售领域及贸易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业绩增长及期后业绩下滑的原因,各细分产品销售(数量、金额等)是否稳定,说明发行人产品最终销向境外的数量、金额及比例,量化分析贸易政策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并作风险揭示。(2)结合主要客户经营规模、合作年限、新老客户情况、老客户复购率、产品交付周期、使用周期、客户采购需求、期后业绩情况、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期后业绩大幅下滑风险,并作风险揭示。(3)说明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是否匹配,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勾稽表中经营性应收、应付及其他项目的具体内容,是否与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勾稽一致,结合上述因素说明报告期内及期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及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否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相匹配,是否存在现金流动性风险。

请发行人、保荐机构:(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2-9 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7.不同收款模式下收入确认合规性及期后回款情况

根据申请文件:(1)对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商品,收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应收的合同款全额确认收入,收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用。(2)发行人需要安装调试的机器以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不需要安装调试的机器或配件业务,内销模式下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下完成海关报关手续,并取得海关出口报关单、提单等资料后确认收入。(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544.72 万元、9,006.08 万元、7,803.22 万元;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5,945.62万元、9,733.89 万元、14,183.30 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1,701.64 万元、3,021.26 万元、4,400.66 万元;各类应收款项中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占比逐年增加,应付账款账面余额较高。(4)截至2025年4月30日,发行人各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 92.33%、77.51%、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