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内衣是“小东西”?湖北男子8次翻墙作案,法庭上狡辩被打脸!

发布时间:2025-08-02 17:09  浏览量:28

*一年多,8个小区,专挑夜深人静下手...当警察找上门,他竟满不在乎:“不就是几件小东西?”法律可不惯着这毛病!

夜深人静,小区围墙下闪过一个鬼祟黑影。只见他手脚麻利地翻越栏杆,像熟悉自家后院一样,精准摸向居民楼的晾衣区。目标?不是钱财,而是那些随风轻晃的女性内衣、丝袜等贴身衣物!这令人不齿的一幕,并非电影桥段,而是湖北一男子在多地反复上演的真实戏码。

“小东西”暗藏大疯狂:一年多流窜8小区,专盯“私密角落”!

这家伙胆子是真肥!根据检方指控,他像幽灵一样,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疯狂流窜于多个居民小区,前前后后作案足有**8次**!每次行动都“稳准狠”——专挑晾晒在外的女性私密衣物下手,得手后立马遁入夜色。**多个小区的监控探头,把他翻墙、猫腰靠近、伸手偷取的丑态,拍得一清二楚,铁证如山!**

可气的是,当冰凉的手铐戴上手腕,这家伙居然还一脸“小题大做”的表情,嘴里嘟囔着:“不就是几件小东西嘛?这也算犯法?”在他的歪理邪说里,偷拿女性贴身衣物,竟然成了“不值一提的小事一桩”。

**法律重锤出击:“多次盗窃”没商量!病态心理不是挡箭牌!**

法庭的判决,狠狠扇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有期徒刑!** 这结果,结结实实粉碎了他那套“小东西不算事”的荒唐逻辑。

法律专家(如XX大学法学院李教授)点明要害:**“价值小,不等于危害小!”** 内衣裤等私人物品,虽然单件经济价值可能不高,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写得明明白白:**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构成“多次盗窃”,不论金额大小,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哥们儿踩的就是这条法律红线。更关键的是,这种**病态的偷窃癖好**,暴露了行为人严重的心理问题,这不仅是侵犯财产,更是对受害者**人格尊严和隐私安全的赤裸裸践踏!** 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受害者亲述:“阳台阴影挥之不去,收衣服都提心吊胆!”**

“那种感觉太糟糕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年轻女受害者小张(化名)向记者倾诉,声音里还带着后怕,“自从发现内衣被偷后,每次去阳台晾衣服、收衣服,心里都毛毛的,总觉得暗处有双眼睛在盯着。特别是晚上,开阳台门都得先探头看看,手心里全是汗。”安全感,被彻底撕碎了。

另一位受害女性王女士(化名)更是又气又恨:“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是那种**像被毒蛇盯上般坐立难安的感觉!** 知道有人专门偷这种东西,还反复作案,心里别提多膈应,像吞了只苍蝇吐不出来,想起来就浑身不自在!”

法网密不透风:伸手必被捉,侥幸心理要不得!

这个案子,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 甭管你偷的东西值不值钱,只要你侵犯了别人的权益,伸手了,就准备好付出代价!

专家(如犯罪心理学研究者刘博士)分析,这类偷窃者往往抱着“偷点小东西没人管”的侥幸心理。殊不知,如今**遍布社区的“天眼”监控网络**和警方日益强大的**科技侦查手段**,早就编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从来不是一句空话!

守护安全感:法律亮剑,向病态侵犯说“不”!

此次判决,意义远不止惩罚一个罪犯。它更是一记响亮的宣言:**公民的安全感和人格尊严,神圣不容侵犯!** 任何打着“癖好”幌子、行侵犯之实的病态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清晨的阳光再次照亮小区的阳台,主妇们开始晾晒衣物。一位大姐麻利地抖开一件衬衫挂好,目光下意识地扫过楼下角落,确认一切如常后才松了口气。**这平凡的安心,正是法律铁壁守护下的珍贵日常。** 愿每个人的私密空间,都能远离窥探的黑影,沐浴在安全与尊严的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