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遭强奸 丈夫接电话听到全程

发布时间:2025-07-12 01:09  浏览量:23

被告人希某某 ,男,维吾尔族,1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号:65412819******1513,初中,个体,户籍地:新疆尼勒克县**乡**村**路**号,现住址:尼勒克县**镇**路**号。2008年12月26日,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23年2月5日,因涉嫌强奸(未遂)罪,被尼勒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3年2月15日,被我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16日被尼勒克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害人沙某某,女,维吾尔族,19**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65412819******0760,农民,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新疆尼勒克县**镇**村**号,现住址:尼勒克镇解放路17巷20号

本案由尼勒克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希某某嫌强奸(未遂)罪一案,于2023年4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4月12日,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权利,2023年4月20日,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向被告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现已审查终结。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3年02月05日21点左右,被告人希某某与玉某某(被害人沙某丈夫)、阿某某等三人在玉某某家中饮酒,到晚上23点左右玉某某把被告人希某某载三轮车送到家门口时,希某某谎称去办事没进家门就离开,随后以对被害人沙某实施强奸为目的,返回玉某某家中,这时玉某某还未到家,被害人沙某穿睡衣和内裤躺在床上,希某某到沙某的床上脱自己的裤子和内裤,把沙某的内裤往下拉,这时沙某用手电筒打了希某某的头部,用脚踢他几脚,希某某摔在地上时被害人沙某想跑出去,希某某把被害人沙某拖进屋内摔在地上后骑她身上,这时沙某大声喊救命,希某某用左手捂住沙某的嘴巴,沙某咬他的中指,希某某想把生殖器插进被害人沙某的阴部,这时沙某强烈反抗,手中抓了一把煤块向希某某头部打去,这时被告人希某某的手机来电,手机在他的口袋里不小心接听,被害人沙某听到对方是丈夫的声音后喊了几声救命,于是希某某未能得逞强奸行为,想逃离现场,被害人沙某老公跑回家当场给公安报警, 与被告人希某某打了起来,随后公安民警到达现场抓获被告人希某某。

2023年4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2022)第46号鉴定结论为被告人希某某阴茎擦拭物中检出的DNA与希某某血样D3S1358等21个基因型相同,被害人沙某右手甲沟擦拭物与被告人希某某右侧下颌部擦拭物和被告人内裤腰部粘取物检出的常染色体混合基因型,包含沙某,希某某的DNA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