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案一审开庭!百万索赔能否成立?法院将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5-05-29 13:21  浏览量:8

2025年5月28日,备受关注的胖东来起诉“红内裤”事件博主段某一案在河南许昌市某法院一审开庭。此前,胖东来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向段某索赔不低于100万元,并引发社会对“企业维权边界”与“消费者言论自由”的广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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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

- 一条“掉色”内裤,如何演变成百万级诉讼?

- 消费者吐槽商品质量,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 法院会如何平衡企业商誉与个人表达权?

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视角,解析这场“红内裤”案的来龙去脉,并预测可能的判决走向!

1. 事件起源:一条内裤引发的舆论风暴

2025年2月4日,本案抖音博主段某发布视频,称在胖东来购买的红色内裤掉色严重,导致自己过敏、接触性皮炎,并质疑商品质量问题。视频迅速引发热议,多家商场因此下架同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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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胖东来反击:53页调查报告+百万索赔

胖东来迅速回应,联合三家检测机构出具报告,证明涉事内裤符合国家标准,但承认客诉处理流程存在疏漏,并对涉事员工免职、降级处理。

然而,胖东来同时认定段某的言论“误导公众”,导致品牌声誉受损,遂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索赔不低于100万元。

图片来自胖东来社交账号发布

3. 段某的反击:否认“职业打假”,称遭网暴

3月14日,段某发文澄清自己非职业打假人,并称因该事件遭遇人肉搜索、辱骂恐吓,将就相关问题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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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侵权需满足:

✅ 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 具有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

✅ 造成社会评价降低

2. 胖东来的主张:段某言论“未经核实”

胖东来之前发文称:

- 段某在未取得医学鉴定的情况下,直接认定内裤导致过敏,属于误导性陈述。

- 其作为粉丝量较大的博主,应承担更高的核实义务。

3. 段某的辩护:基于真实体验的“消费者吐槽”

预测段某方可能辩称:

- 视频内容基于个人使用体验,并非捏造事实。

- “掉色”是客观现象,过敏反应亦有医院记录佐证。

关键争议点:

- “掉色=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误导?

- “过敏”与内裤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

判决结果方向预测——

- 胖东来胜诉:若法院认定段某言论超出合理评价范围,可能判赔数万至数十万(但100万难度较大)。

- 段某胜诉:若法院认为其言论属消费者正当反馈,则胖东来可能败诉。

- 调解结案:双方或达成和解,段某道歉+象征性赔偿。

1. 消费者:理性发声,避免情绪化表达

- 吐槽商品可以,但避免未经证实的“定性”表述(如“黑心商家”“毒产品”)。

2. 平台:需完善内容审核机制

- 对可能引发商业诋毁的内容,应加强事实核查提示。

此案不仅关乎一条内裤的真相,更涉及企业维权与消费者言论自由的平衡。

若胖东来胜诉,可能警示自媒体谨言慎行;

若段某胜诉,则意味着消费者吐槽权进一步巩固。

最终,法院的判决将回答一个关键问题: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到底能“骂”商家多狠?